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时间:2020.08.26
作者:中钢国检广东分公司
阅读:121
手机扫码查看
摘要: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

  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

  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六、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七、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八、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九、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

  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鉴定人应当依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回避。

  十、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十一、在诉讼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十二、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十三、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三)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十四、司法行政部门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法制化。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十六、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进行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十七、本决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十八、本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事关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就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等相关内容提出具体意见,详情如下文。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标创发〔2025〕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2025.02.19
2025开新局,这些计量工作要点须牢记
为在2025年度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计量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已印发《2025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内容共包含3大方面27条,从整体上对2025年全国计量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2025 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
2025.02.16

广东第三方检测机构中钢国检广东分公司为你推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更多新更新的动态信息尽在广东第三方检测机构中钢国检广东分公司官网,同时你还可以了解行业动态行业动态 其它信息或浏览新闻媒体。

金牌项目
钢轨检测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对钢轨的全面评估,以保障列车的平稳运行。钢轨检测包括表面质量检测、焊缝探伤、尺寸测量、化学成分分析、落锤试验、疲劳试验、平直度检测等。
金牌项目
铁路贯通地线是一种铁路信号接地电缆,其缆芯由多根金属圆线按层绞方式或同心方式绞合在一起,缆芯外部设置有一层铅护套。这种地线主要用于铁路系统,将铁路周边的建筑、强弱电设备接地,进行保护、防静电等处理,从而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对贯通地线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标准,是保障铁路系统安全运营的重要措施
金牌项目
相控阵超声检测(PAUT)是一种新型超声波检测技术,配合机械装置以及软件的操作,能够同时实现A扫描、B扫描和S扫描等二维视图,将检测对象数字化,多角度扫查,准确定位缺陷位置,并可精确测量缺陷的长度、深度及高度等信息。目前,常用来替代射线检测。
2025年3月19日,陕西卓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吉强、总工程师惠海涛一行6人到访中钢国检进行技术交流,中钢制品院总经理洪涛,院人力资源部部长郑志乔,中钢国检副主任张钫等人热情接待了来访团队。 正式交流前,张钫及相关技术人员陪同陈吉强一行参观了中钢国检各试验室。在参观过程中,中钢国检的专业
2025.03.20
2025年3月19日,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丽丽一行来访中钢国检进行参观交流。此次交流聚焦于实验室 LIMS建设情况,以及智能化建设成果与经验分享,旨在促进整个行业在技术创新与管理提升方面的共同进步。 活动伊始,中钢国检相关技术人员带领王丽丽一行分别参观了金属所、无机所、有机
2025.03.20
  • 联系电话:020-32198405
  • 微信:13045641560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沙埔官道村站前路4号
中钢国检上海分公司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21-2024 | 豫ICP备09000825号-12
客服
微信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400-7878-588
返回